合同包1(清新区农村公路陡坡路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二期)):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清远市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连南县三江镇文明路(商业开发区民政局办公大楼306房) | 下浮率:1.10% |
合同包1(清新区农村公路陡坡路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二期)):
工程类(清远市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清新区农村公路陡坡路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二期)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自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工; | 潘杏仪 | 粤2442020202106093 | 1,297,000.00 |
郭加兴、庾清梅、罗然山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采购预算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收取。(2)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电汇等付款方式)。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