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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水心汇昌盛露天停车场五年租赁权

· 2024-04-03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温州市水心汇昌住宅区盛组团水心汇昌盛露天停车场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710.00平方米
    用途 停车场
    类型 其他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使用中,原合同于2024年6月10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权证无,已委托温州市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租。2、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拍仅为标的物租赁权,不包括标的物可移动装饰、家具、装备、物件、物料、设备等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拍卖方式:采用年租金增价式拍卖的形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7、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各意向承租方在参加租赁资产投标、拍卖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承租方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如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将取消本次招标、拍卖活动,招标、拍卖结果将不予以认定,并报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承租方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拍卖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市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童声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89727986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21楼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6.8160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6.816万元,租金前三年不变,第4、5年租金分别在成交价的基础上递增4%和5%。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如遇地块开发,须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协议,限时腾退场地,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租金含税。

    出租用途 业态用途:停车场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 (取整数),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标的物,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承租方需按出租方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3、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影响环境的物品。4、其它费用: 租赁标的物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以及租赁标的物(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责任。5、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6、该租赁标的物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或私人会所。7、本租赁物属国有资产,租赁期间如遇甲方自身使用需要或政府行政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须无条件终止本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余额、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方若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经招租人同意后解除,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还须补交当期2个月的租金作为空档期补偿,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8、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场地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9、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10、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意向承租人需在公告期内到产权交易机构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的增价式竞价会,价高者得,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上享有优先权;如对应标的物只有1名意向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可按不低于招租底价的报价成交。竞得人须在招租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待原租期届满次日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并开始计算租期。11、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承租人合法权益。各意向承租人在参加租赁资产投标、拍卖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承租人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如发现上述行为,我司将取消本次招标、拍卖活动,招标、拍卖结果将不予以认定,并报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承租人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拍卖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12、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承租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或个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租赁竞拍活动。3、符合消防安全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1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4月3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4月17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4月17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7日下午5时止3、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406室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897279866、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855022667、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18日下午2时整,在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叶先生 周先生 电话 057788528852
    传真 邮箱 yechenmu@qq.com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
    联系人 周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8528852
    手机 1369585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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