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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2024-03-21

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 SYXTLXYJD SG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 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沭发改投【 2023 132 批准建设,项目业 沭阳县交通重点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 沭阳县交通重点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扎颜线( X351 )与潼陇线( X206 )的交叉口,向北延伸跨越方圩桥后约 330m 转向东,经周项村集镇段 950m 后再转向北,延伸至新开河,终点止于马庄桥,路线全长约 5.293km 。主要包含路基、路面、涵洞、交安设施、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清单。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项目为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 ,设一个标段。

2.2.2 本次招标范围为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改建施工,本标段施工内容包括主要包含路基、路面、涵洞、交安设施、绿化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 为: 180 日历天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 年。

2.4 招标控制价:本 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27294662.95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的其投标无效。

2.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 10% 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预付款,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50% ,付合同价款的 30%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 ;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 97% ;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 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资质条件: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9年 1 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9 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 3 项要求:

a.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 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019 1 1 日(以系统备案的交 / 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900 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

b. 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019 1 1 日(以系统备案的交 / 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900 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c.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d.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 4 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 4 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则应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证明任职时间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6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 1 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 如有 )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最近 1 个月社保证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若投入人员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返聘合同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19 2 号附件 1 )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6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 1.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 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 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 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 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 沭阳县交通重点工程服务中心

址: 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6

邮政编码 223600

人: 陈瀚

13337852199

招标代理: 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尚书苑小区 42# 商铺

人:高红静

话: 15850959933

8. 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 10 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4 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5 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宿迁市交易平台不需缴纳文件费)。具体预约程序为: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 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 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 CA 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模块搜索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3 21 9:00 2024 4 15 9:30

8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 4 15 9 30 分。

2024 3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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