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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公安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工程项目试桩工程招标公告

· 2022-12-02

盐城市公安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工程项目试桩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公安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工程项目试桩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城南高新区解放南路以西,学海路以北。

3、招标规模:单桩承受设计荷载最大为5220KN,工程造价约35.8万元。

4、招标范围:盐城市公安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工程项目试桩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试桩、场地平整、沟壑平填、围墙开口、临时围挡等内容,中标单位自行负责现场用水用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5、工期要求:15日历天。

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2其他要求:

4.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将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自行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原件扫描件于2022年12月8日18:00时前发送到806404021@q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费跟财务联系,联系人:周会计;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逾期不再受理。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六、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

九、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界处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先生、张先生

电 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

电子邮箱:8064040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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