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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州管理中心机电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项目公告

· 2022-11-25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2022年湖州管理中心机电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名称为2022年湖州管理中心机电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已由公司批准建设实施,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发包人为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采购由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次采购事宜。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022年湖州管理中心机电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设1个标段4个合同段,主要是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德清县杭绕高速有限公司武康分公司车道工控机、车道打印机、手持OBU天线、车道显示器、车道栏杆臂对讲机、配电房排风扇等机电设备供货安装。中标单位分别与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德清县杭绕高速有限公司武康分公司签订合同。

3、服务期限: 机电设备供货及安装工期为15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验收)。

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合格,必需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发的现行公路工程的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实施。

5、其他: 本项目最高总限价为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壹仟伍佰伍拾元整(331550.00);其中 101合同段(杭宁)最高限价为大写:壹拾叁万肆仟玖佰元整(134900.00);102合同段(申苏浙皖)最高限价为大写:柒万壹仟壹佰元整(71100.00);103合同段(申嘉湖杭)最高限价为大写:肆万柒仟叁佰伍拾元整(47350.00) ;104合同段(杭绕)最高限价为大写:柒万捌仟贰佰元整(78200.00)。超过最高限价者,一律按废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且具备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

(2)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高速公路机电设备供货或安装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业绩;

(3)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4)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且与系统设置时间一致)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12月6日17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2年12月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0时0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至 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湖州管理中心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街道大钱路77号,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72-2521809)。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3日10时00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街道大钱路77号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0572-2521809

2、监督部门: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4楼

电 话: 0571-87985588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单位公章)

日 期: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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