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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长春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视频类工程-城市视频监控及交通大脑(交通治堵)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2022-10-25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数字长春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以长政数产业〔2022〕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数字长春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视频类工程-城市视频监控及交通大脑(交通治堵)工程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数字长春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视频类工程-城市视频监控及交通大脑(交通治堵)工程项目监理;

2.2招标范围:负责数字长春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视频监控和交通大脑(交通治堵)工程监理工作。该工程投资估算16.3亿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遵循国家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电子政务建设、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相关的政策、规定、标准、规范,严格遵循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项目实际的监督管理技巧和手段,提供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完成该项目工程建设,对项目范围、质量、成本、进度、变更、安全、合同、信息(沟通、材料、文件等)、事后绩效评估、运维等进行控制、管理和协调。必要时,监理单位应要求参建单位提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核验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第三方测试机构需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协助组织项目验收工作,有效保护投资,规范工程操作,控制工程风险,提高工程成功率,从而使工程建设保质、按期、高效、节约地完成。

城市视频监控项目:对我市现有公共视频监控摄像机老旧、非标视频监控设备全量替换,新建全彩摄像头,多维感知终端,人脸识别摄像头,卡口摄像机,高空摄像机等约50000个前端感知设备。横向拓展视频资源的应用范围,纵向提升视频资源对各部门业务的支撑能力,提供视频图像预览、视频图像解析、视频事件检测等视频价值挖掘的技术手段,促进视频应用与各委办局职能相融合,并初步建立起自动化、智能化的预警防范机制,为政府决策指挥提供智慧支持,促进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提升。

交通大脑(交通治堵)工程:在交通治堵一期建设基础上,新增拥堵预测、拥堵分析研判、智慧导控、设备监测系统。建设1142AI微光环保卡口、违法鸣笛抓拍,远光灯抓拍、265块交通诱导屏等交通态势智能感知设备及14个交通指挥分中心进行设备升级改造。以服务民生为原则,通过数字治理,提升交通精细化水平,为市民出行创造便捷、高效、顺畅、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实际的监理范围以初步设计为准);

2.3服务期限: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项目计划工期:20229月至202512月,以上工期仅供参考);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符合GB/T19668.1-2014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1部分:总则》、GB/T 19668.2-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3-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GB/T 19668.4-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GB/T19668.5-2018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6-2019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6部分: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及《数字长春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标准;

2.6最高限价:8,50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11-202112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11-20211231日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12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12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监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主持的类似业绩。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三年(20191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5日至2022103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或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rzb2016@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0431-80564007)。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若投标人以转账方式递交文件款请于2022103116:00前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代理机构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代理机构: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长春湖西路支行

账号:163650435773

银行行号:10424101506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11141330分,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开标方式: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各投标投标人请于开标前10分钟内(不可提前加入)加入腾讯会议。加入后将群昵称改为投标人名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大街3333号长春北湖科技园产业一期B3238-3

联 系 人:徐大嵩

话:1321441060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高新区繁荣路5277

联 系 人:刘闯

联系电话:0431-8056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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