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法务信息大厦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C06263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全过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全过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778.08㎡,其中办公大楼(装配式)建筑面积9412.88㎡,门卫建筑面积12.28㎡,地下室建筑面积3352.92㎡;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造价5959.1833万元,总建筑面积12778.08㎡,其中办公大楼(装配式)建筑面积9412.88㎡,门卫建筑面积12.28㎡,地下室建筑面积3352.92㎡;建筑最高高度49.8m,建筑最高层数为10层,最大跨度23.1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2765.8㎡;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12778.08㎡,建筑最高高度49.8m,单跨最大跨度23.1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12778.08㎡,建筑最高高度49.8m,建筑最高层数10层,单跨最大跨度23.1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2765.8㎡;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办公大楼建筑面积9412.88㎡;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959183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432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3-426-2023)、《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及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室)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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