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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2022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项目2022jtzhzl标招标公告

· 2022-10-19

高邮市2022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项目2022JTZHZL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2022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苏安办〔2022〕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市2022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项目2022JTZHZL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2年6月,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22〕16号),提出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试点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一个标段,即2022JTZHZL标。

具体内容为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人、车、路、环境、管理五种因素出发,针对高邮市试点乡镇开展农村道路现状调查摸底和分析研判,形成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的基础上研究形成实施方案,从管理机制、道路通行秩序、交通运输服务、道路交通环境、道路基础设施、交通安全意识等多个方面提出综合治理对策措施;确保综合实施治理对策措施落地实施,对方案实施情况开展复核、检查、整改完善并对实施成效进行评估;完成业主单位交办的其它填报工作。

合同估算价:约50万元。

成果文件:

(1)编制《试点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调研报告》;

(2)编制《试点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3)编制《试点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阶段性总结报告》;

(4)编制《试点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总结评估报告》。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深度达规范要求并通过审查。

2.3服务期:12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11月,其中2022年11月底前建立试点工作组织、明确试点乡镇;2023年2月底前完成现状调研和方案制定;后续实施过程中全程跟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信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苏交建〔2013〕13号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农村交通规划、设计或创建类项目的业绩

3.3 信誉要求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人员要求:

3.2.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需提供连续近3个月(20227月至20229)正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材料(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7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3.8承包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依法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配备劳资专管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按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的规定。若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或者围堵招标人现象发生,视为无条件放弃中标。

4. 预约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高邮市秦邮路132号

邮政编码:225600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921921629

招标代理: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文游南路1-22#

联 系 人:张玲

电 话:0514-84683793

E-mail:yzxingyu@163.com

工作QQ:903702255(添加时请主动备注单位名称)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10:00至2022年10月26日23:59时。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 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未交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8.4 领取招标文件后若需要可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903702255。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5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6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9日9时30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开标四室(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4楼)公开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7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5818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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