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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翠峰路(新沙路-现状翠峰路)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 2022-09-19
坪山区翠峰路(新沙路-现状翠峰路)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坪山区翠峰路(新沙路-现状翠峰路)市政工程 项目编号: 2208-440310-04-01-967419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坪山区翠峰路(新沙路-现状翠峰路)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 2208-440310-04-01-967419001
工程类型: 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是否场外工程: 行政监督部门: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年09月19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23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20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21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书,不进行技术标评审,招标公告发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 经办人: 郭工
办公电话: 0755-84513240 传真:
手机号码: 15112580001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坪山区金牛西路荣德大厦8楼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华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工、储工
办公电话: 0755-82073198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2208-440310-04-01-967419001001
标段名称: 坪山区翠峰路(新沙路-现状翠峰路)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09-23 18:00
工程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
招标部分估价: 484.4181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6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为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总体投资约6718.7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翠峰路(新沙路-现状翠峰路),项目位于碧岭街道,东西走向,西起现状新沙路,东至现状翠峰路,设计范围内道路长约592米,红线宽40米,城市次干路,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电气、燃气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项目管理单位: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须截图证明; (2)设计单位: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BIM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4)勘察单位: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5)监理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6)造价咨询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②具有一项近3年(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截标之日)以项目负责人职位承担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2.项目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BIM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5.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6.监理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7.造价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8.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设计负责人、BIM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均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不得相互兼任。上述各负责人须提供相对应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及所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从截标上个月开始倒算)。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联合体投标人。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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